巡抚大使
官名。唐、宋置,掌廉访民瘼,或置副大使佐之。
官名。唐、宋置,掌廉访民瘼,或置副大使佐之。
官场用语。清制,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会衔”。
即“第二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二领民酋长”。
官名合称。唐朝左、右千牛卫始置,备身一百员,掌宿卫侍从; 主仗一百五十员,掌守供御兵仗。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位在都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六品。哲宗元祐 (1086—1093) 中,改为从六品。南宋复为正六品。
官府文书名。又称宣札。即宋朝颁给军校的委任状。持此可依照恩例升补官职。即“宣札”,见该条。
官名。南宋御营使、都督、宣抚使的高级属官,参预谋划军事。军事幕职名。宋御营使、都督、宣抚等所属高级军事幕职,掌参预军事谋划。
见“发运使”。
官名。金大安元年(公元1209年)置武成王庙,有令及丞,掌春秋祀享,以郊社令、丞兼。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为左右备身府属官,各三员,正四品,掌领骁果禁兵。官名。隋置,详“折冲”条。
宋代文臣本官阶组成部分之一。唐代的常参官,至宋称为朝官,而称未常参官为京官,合称京朝官。京朝官为文臣叙迁之阶的较高级部分,共分四十二阶,其顺序如下:一、太师;二、太尉;三、太傅;四、太保;五、太子太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