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黄档房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掌考核岁支款项与工需物料,每届冬至之月,会同内务府奏请钦派大臣查验。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无定员,由堂官于司员中派充。额定职官只掌稿笔帖式一人。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掌考核每年度款项与工需物料的收支情况,于年终汇总成册,会同内务府奏请钦派大臣查奏。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由工部堂官在司员内选任,无固定员额。额定的仅有掌稿笔帖式一人。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掌考核岁支款项与工需物料,每届冬至之月,会同内务府奏请钦派大臣查验。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无定员,由堂官于司员中派充。额定职官只掌稿笔帖式一人。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掌考核每年度款项与工需物料的收支情况,于年终汇总成册,会同内务府奏请钦派大臣查奏。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由工部堂官在司员内选任,无固定员额。额定的仅有掌稿笔帖式一人。
官名。东汉末曹操丞相府置,法曹属吏。卢毓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卢毓传》。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吏,掌议论罪法事。《三国志·魏书·卢毓传》:“文帝为五官将,召毓署门下贼曹……太祖曰:‘毓执之是
官名。辽朝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南枢密院初兼尚书省,以兵房承旨主兵部事。
官署名。元朝置。掌织造丝绸。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为撒答剌斯提举司。
官名。西晋怀帝永嘉元年(307)汲桑置,以石勒任之。参见“牙门将”。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
宰相尊称。因拜相者多封公,故名。或以为曹操以丞相封魏公,故相公之称自曹操始。丞相、宰相的俗称。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丞相称相公,自魏已然矣。王仲宣《从军诗》:相公征关右,赫怒震天威。”注:“曹操为丞
县令的别称。汉制,诸王封国相当郡,侯国相当县,故县令有邑侯之称。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豫王”演变而成。天历甲申四年(1854),封胡以晃为豫王,后革去,改称“天豫”始有是爵。位在燕爵之下,为六等爵之第五等。系衔加“天”字,又别冠一字以
吏名。宋朝秘书省、南宋临安府置,掌本署有关具体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函工中士、函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