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罢免官职。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革职之等,在降三级调用之上,是官员最重处分,更甚者则加“永不叙用”。革职有余罪,则交刑部。革职留任者,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等。官
见“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即“兴圣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次官。唐朝沿置,一员,正九品下,佐司仪令掌凶礼丧葬之具。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为鸿胪寺司仪署长官,一员,正九品,典陈设、引奏。
高等教育机关。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于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公布《大学研究院组织规程》,研究院分文科研究所、理科研究所、法科研究所、教育研究所、农科研究所、工科研究所、商科研究所、医科研究所。凡具备
即“平越中郎将”。
即党长、里长、邻长的合称。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486) 从李冲之议设立。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邻长管五户,里长管五邻,党长统五里。负责核实户籍,以便征发赋役。多由当地豪门担任,最初复除征役,后役调全免。
爵位名。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南王冯云山称七千岁,官阶为二等,以军师身份辅佐天王,处理军政诸务。系衔为云师、前导副军师南王,对外行文则冠以“真天命太平天国”七字,因其早死,定都天京后没有作为办事机关的
官名,三国魏置,掌考察州郡人才品德,分为九等,作为选官的依据。其后,两晋南北朝沿置。隋朝讳“中”字,改称“郡正”,唐废。见《隋书·百官志中》、《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官名或吏名。三国魏初司空陈群
官名,掌地方驻军,主治安,防侵略。详“都尉”条。《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罢益州西部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