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蛮校尉
官名。南朝齐武帝永明三年 (485)置,隶益州,主益州少数民族事务。与镇蛮、护西戎、护羌校尉合称四校尉。亦授予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
官名。南齐永明三年(公元485年)置,隶益州。
官名。南朝齐武帝永明三年 (485)置,隶益州,主益州少数民族事务。与镇蛮、护西戎、护羌校尉合称四校尉。亦授予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
官名。南齐永明三年(公元485年)置,隶益州。
官名。西汉武帝置,属大农令,掌郡国均输盐铁。元封元年 (前110),治粟都尉桑弘羊兼领大农,以诸官府各自为市,相与争利,物价腾贵,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运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均输、盐铁。武
宋朝的爵位分十二等: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皇子、兄弟封国,称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袭和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见“催纲官”。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四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与总部、比部、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遂罢。
即“主译者”。
战国至秦汉的一种候补官位制。战国时,齐楚赵魏秦诸国均置郎中,有俸禄而无实际职务,常由郎中而出任显职,如李斯先为吕不韦的舍人,取得不韦的赏识,举以为郎,由此遂致显达。至秦汉时期郎官制度又有发展,郎有议郎
爵位、封邑的代称。
即谋略之臣,掌顾问应对。《史记·淮阴侯列传》:“敌国破,谋臣亡。”
官名。南宋国史院、日历所、会要所置,以本署官兼任,掌本署修史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