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判官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判官二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左右军巡院亦设判官二人,分管京城争斗和案件审理。临安府设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观察判官各一人。金大兴府置总管判官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员额一人,从五品,掌总领总管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人,从五品,掌咨议参佐,纠正非违,总领众务,分判吏、礼、工三案之事;诸府(谓非兼总管府事者)置府判一人,从六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吏、户、礼事,专掌通检推排户籍。元散府置判官一人,佐助长官办事。明清诸府有通判而无判官。参见“府通判”。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判官二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左右军巡院亦设判官二人,分管京城争斗和案件审理。临安府设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观察判官各一人。金大兴府置总管判官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员额一人,从五品,掌总领总管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人,从五品,掌咨议参佐,纠正非违,总领众务,分判吏、礼、工三案之事;诸府(谓非兼总管府事者)置府判一人,从六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吏、户、礼事,专掌通检推排户籍。元散府置判官一人,佐助长官办事。明清诸府有通判而无判官。参见“府通判”。
官名。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置一员,正三品,与左武候大将军同掌车驾出营卫,分领府兵;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右候卫大将军。
见“鸿胪少卿”。官名,为鸿胪寺卿之贰,即副卿、副长官。详见“鸿胪寺”条。
官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下属各处之长官。主管各处事。如陆军部所属审计处、军学处,各设处长一员。官名。辛亥革命后,以处长为处的主官。参见“处”。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郎中统称。北宋前期,右名曹郎中转左名曹郎中。
县门下吏名。北齐置于京县,见《隋书·百官志中》,即汉代县门下游徼之职。参见“县门下游徼”。
清代优礼大臣的方式之一。见“加顶带”。
官名。即崇玄丞。
汉朝官秩等级名。官秩低于千石。月俸谷八十斛(石)。这个级别的官,西汉有太中大夫、车、户、骑三将,仆射,廷尉正,廷尉左、右监等;东汉时有军司马、太常丞、光禄丞、谒者仆射、卫尉丞、太仆丞、鸿胪丞、宗正丞、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1068—1077)中置,掌拘辖诸军剩员,以供宣借役使。初以提点仓草场官勾当,后命步军司兼领。哲宗元符元年(1098),置为步军司差使剩员所,以文臣升朝官二人管勾,隶兵部。
见“太子左谕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