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巡抚和参将,凡是为巡抚统理营务的参将,称抚标中军参将。参看“参将”条。
西夏官位。谏师位之一,为皇太子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
官名。明、清宗人府属官。经历司设,一人,明为正五品,清改正六品。掌出纳文移。
大理卿简称。
爵位制度。战国时秦国始置。秦及汉朝沿用。秦商鞅变法时,依据原有爵制,参照各国制度,制定秦军功爵位等级,其后逐步形成二十等爵。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二十等爵名为: 一级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秦、西汉为尚书署长官,掌收发文书,隶少府。初秩六百石,武帝以后,职权稍重,为宫廷机要官员,掌传达记录诏命章奏,并有权审阅宣读裁决章奏,升秩千石。常以中朝官领、平、视尚书事,居其上。又置中书谒者令
“右武伯中大夫”的省称。
见“商部左参议”。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