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
官署名。三国魏曾为秘书署别称。明朝置为综理国家政务的中枢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废中书省和丞相后,六部分任庶务,直接听命于皇帝。因政务繁剧,仿宋制设华盖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备顾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彩中士佐官,正一命。
将军名号,为镇军大将军的省称,三国魏置,掌征伐、或护驾征伐,董督众军等。《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六年春二月。”注引《魏略》:“以尚书令颍乡侯陈群为镇军大将军……镇军随车驾,當董督众军,录行尚书事。
内官合称。晋武帝设内官,以贵嫔、夫人、贵人为三夫人,位视三公。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改以贵妃、贵嫔、贵人为之; 明帝泰始三年(467)又以贵姬代贵人。南齐高帝建元元年(479) 复晋制; 陈文
官名。唐置,见“弘文馆”。
汉代卫尉可属的低级武官。掌执循以司警卫,孔丛曾任此职。见《汉书·功臣表》。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司法机关,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受理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设审判官,独立行使审判职务;设书记官,掌记录、编案、文牍、统计等事务。检察职务,由县长兼理。关于司法行政事务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六年(225)置,权任很重,以尚书令陈群为之,二品。蜀、吴亦置。西晋齐王司马攸任职时,改在骠骑将军之上,后复旧。两晋开府者位从公,一品。不开府者二品,禄赐同于特进。南朝宋二品,南齐
“刑狱贼曹参军事”省称。参见“刑狱贼曹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