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官名。太子左、右卫率府所属勋府长官,统领勋府卫士,侍卫太子。
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上谕”。因用朱砂写成,故名。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另外,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
官名。唐朝诸王府皆置,各一人,正七品下,掌本府与诸司联络等事。武则天时废。
即“西北路招讨使司”。
官立学校。西周始置,为教育王子及贵族子弟的学府,在太学之下。招收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贵族子弟,教授礼、乐、射、御、书、数等课程。十六国前赵、后赵及北魏亦置。《晋书·刘曜载记》:“曜立太学于长乐宫东,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次官,置一人。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
见“寿福院”。
官名。即“王会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