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十二清吏司
官署合称。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户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每清吏司各设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主事二员,各理一省户口、钱粮等事,兼领所分京师、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俸禄,边镇粮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每司各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后几经更革,宣德十年(1435)定为十三清吏司之制。参见“户部十三司”。
官署合称。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户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每清吏司各设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主事二员,各理一省户口、钱粮等事,兼领所分京师、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俸禄,边镇粮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每司各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后几经更革,宣德十年(1435)定为十三清吏司之制。参见“户部十三司”。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掌理印信关防官章的铸造、勋章奖章奖旗纪念章的制发、本府所颁法规及公报的编印、职员录的刊行、公文用纸的划一印制等事项。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技正三至五人,科长三人,专员二人,
参见“二千石郎”。
①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司天监为太史局,监生改称局生。学生经铨试历算合格,便收为局生。②宋朝太医局亦置。医生经补试合格,即收为局生。掌分科专管医治三衙诸军班直病患。经锁试,得升任
官名。尧舜时有此官,掌典国礼与祭祀。其属有乐官。其后相沿置,到周朝,既沿称宗官,又称宗伯,到汉朝,则称太常。《周礼·春官·宗伯》:“乃立春官宗伯。”注:“唐虞历三年,以宗官典国之礼与其祭祀,汉太常是也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八品医官阶官。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代设此医官,供内诗。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官名。①军中司法官。春秋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 ’对曰:‘当斩。’”两汉三国军中多置。《汉书·胡建传》颜师古注:“南北军备有正,正又置丞。”时监军御史穿北军垒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度支部,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掌军中春冬衣、百官俸禄、左藏钱帛及香药榷易等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其事归户部金部司。
官署名。北齐置,隶都水台。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六“元符二年二月”条,记西夏遣使告哀,副使田快庸,其官称为程谟。
官名。汉置,掌铸铁器,为县属吏。《史记·平准书》:“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便属所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