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卫郎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始置,为从七品武阶官。
武阶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置,秩从七品。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始置,为从七品武阶官。
武阶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置,秩从七品。
御史中丞与侍御史知杂事(知杂侍御史)合称。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 置,为京兆府佐官,二员,从四品下,掌贰府事,岁终更次入计。
官名。见“某部族详稳司”。
旧时,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须解职,在家居丧,称守制。子为父母守制,居丧三年,丁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计闰,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然后除服。出继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居丧。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承重
官名。南宋置,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孝宗初年,以尚书左右司郎官兼领其事。
官名。隋文帝置祠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祠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西汉哀帝元寿二年置大司马长史,俸千石,为诸吏之长,掌诸事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大司马长史即大司马所属的长史,秩千石,为幕僚之长,佐大司马处理事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到东汉,世祖
官名。匈奴置,是匈奴语的音译。职掌不详。
官名。南诏官,主财用,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北魏建国初,沿用此名。明元帝泰常二年(417),与天部、地部、西部、南部、北部大人合称为六部大人,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皆由诸公担任,其下有三属官。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