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盗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捕盗。设于诸府下。
官署名。金朝置。掌捕盗。设于诸府下。
官名。自汉以后,三公及郡州长官的佐吏称从事或从事史,掌管文书。晋又增设从事员,由州郡长官自行任免。宋以后废。《隋书·百官中》:“司州,置牧。属官有别驾从事史……户曹、功曹、金曹、租曹、兵曹、骑曹、都官
官名。或称提点医药饭食、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南宋三衙长官、都统制、招讨使、招抚使等属官,分督医人,主管军队药食。幕职名。亦称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提点医药饭食。宋置,为招讨使、招抚使、三
官署名合称,周置,即九个掌财货的官署。《史记·货殖列传》:“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注:“《正义》:《管子》云‘轻重’谓钱也。夫治民有轻重之法,周有大府、玉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职内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 (227—233) 中置,隶中书省,协助著作郎修撰国史及起居注。“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 (《史通·史官建置》)初置一人,后增为三人,七品。西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改
官名。宋置,属司农寺,掌水运纲船输纳雇直等事。见《宋史·职官五·司农寺》。官名。宋代司农寺所属有排岸司,以主管排岸司为主官,掌水运纲船输纳雇直之事。
汉朝官吏升迁制度·即官吏以累计功绩取得升迁的资格。《汉书·周仁传》: “景帝为太子时,为舍人,积功迁至太中大夫”。
即“管理火药局”。
(1268) 七月由东川都元帅府改置。设统军使、副统军使等职。十年,改为东川行枢密院。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皇宫内的官署。《后汉书·何进传》: “中官在省闼者或数十年,封侯贵宠,胶固内外。”皇宫内的官署。《后汉书·何进传》:“中官在省闼者或数十年,封侯贵宠,膠固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