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宫观
见“宫观官”。
见“宫观官”。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二至三人,二、三品不等,特简,兼任。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修订旧律,编纂新律。
官名。西夏置,见“磨勘司”。
西夏军队职官。为第一等,有副统辅佐。
文书名。紧急文书。称奔命者,言其迅疾。《汉书·丙吉传》:“适见驿骑持赤白囊边郡发奔命书驰来至”。
官名。清朝咸丰十年(1860)设。掌天津、牛庄、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兼办海防。只颁关防,不加“钦差”名义。遇有要事,准会同奉天、直隶、山东督抚、府尹办理。同治九年(1870)改北洋通商大臣,为
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仪曹参军置,职如故。
官署名。① 明清太常寺所属办事机构。掌各坛庙祭祀事宜。明朝天坛、地坛、先农坛、朝日坛、夕月坛、帝王庙等各署均置奉祀一人,祀丞二人。清朝由太常寺汉寺丞总理,下设协律郎五人,赞礼十四人,司乐二十三人。各坛
见“云麾使”。
官名。少暤时主管农事。《左传·昭公十七年》:“九扈为九农正。”注:“扈有九种也……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尔雅·释鸟》扈作“”,为农桑候鸟,借以作农事官名。汉张衡《东京赋》:“嘉田畯
官名。东魏置,负责地方上的军事事务。《周书·李棠传》:“时东魏又遣镇城奚寿兴典兵事,(刺史高)仲密但知民务而已。”南朝梁边境各戍亦置。见《北齐书·文宣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