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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给

即按月发给俸禄钱米(谷)的简称,根据所给内容的不同,有月俸、月钱、月粮之称,都是按月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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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德院

    官署名。明建文元年(1399)于詹事府增置,设资德一人,资善二人,赞读、赞书、著作郎各二人,掌典、籍各一人。成祖即位罢。

  • 符史郎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下。

  • 汉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一种。从上三旗汉军中选拔。分四等,即一、二、三等侍卫及蓝翎侍卫,无定额。详“侍卫”。武官名。清置,选汉人才武出众者给予上三旗“行走”的名义,入为侍卫,称为汉侍卫。属侍卫处,无固定员额

  • 太子屯卫校尉

    官名。北齐东宫侍从武官,“太子三校”之一。员二人,五品下。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 上轻车都尉

    勋官号。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改上开府仪同三司置,八转勋官,比正四品。宋朝置为第五阶勋官,秩正四品。金朝为第五阶勋官,正四品。元朝为第五阶勋官,正三品,只用于封赠。明朝置为第五阶武勋,正三品,再考

  • 禄臣

    光禄勋的别称。《称谓录·光禄寺·禄臣》:“杨雄《光禄勋箴》,禄臣司光,敢告执经。”

  • 乡约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其时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专司传达政令,调解纠纷。明清时乡中小官,由知县任命,掌传达政令,调解纠纷。

  • 市易司

    官署名。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市易法的机构,掌估定物价,收购滞销货物,平抑物价,借贷官钱或赊货给商贩,收取一定利息;采购三司所属各司各库所需物资。见《宋史·王安石传》、《宋史·食货志下·市易》、《文献通

  • 陆军部参事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1910) 设,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共四员。掌参订陆军一切法律章制并本部咨询事件及特交参议各事。

  • 国司马

    周朝大司马所属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等各级军事长官统称。《周礼·夏官·都司马》: “以国法掌其政学,以听国司马。”郑玄注: “国司马,大司马之属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