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副使
官名。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改崇政院副使置,为枢密院副长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同知枢密院领其职。南宋复置,正二品。辽北、南枢密院皆置,位知枢密院事之下。金朝从二品,章宗泰和四年(1204)一度置二员。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二员, 为枢密院实际长官。至元二十八年(1291)后定为从二品,官阶低于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
官名。宋、金、元置,为枢密院的副长官。见“枢密院”。辽为南枢密院的佐官,地位在知枢密院事之下。
官名。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改崇政院副使置,为枢密院副长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同知枢密院领其职。南宋复置,正二品。辽北、南枢密院皆置,位知枢密院事之下。金朝从二品,章宗泰和四年(1204)一度置二员。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二员, 为枢密院实际长官。至元二十八年(1291)后定为从二品,官阶低于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
官名。宋、金、元置,为枢密院的副长官。见“枢密院”。辽为南枢密院的佐官,地位在知枢密院事之下。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为太府寺常平署次官,二员,从八品下,武则天垂拱(685—688)初东都(洛阳)亦置。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汉朝京师诸官府统称。亦指京师诸官府官员。1、泛指在京城(中都)的诸官府。《后汉书·光武帝纪》:“令中都官、三辅、郡、国出系囚,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见徒免为庶人。”又《孝安帝纪》:“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铨叙部,设在各省,办理各该省委任职公务员的铨叙事务。设处长一人,简任、监督所属职员,总理处务。
年俸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国称俸禄百石以上为“有秩”,百石以下称“斗食”。《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
官名。战国周王室置。掌制造器物。省称“右受”。
官署名。见“左春坊”。
官名。十六国后凉京都行政长官。《资治通鉴·晋安帝隆安四年》:“(吕纂)以后父(杨)桓为尚书左仆射、凉都尹(胡三省注:“凉都姑臧,改武威太守为凉都尹)。”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供奉宫廷衣服玩物之事。隶光禄寺。
官名。北魏置,南部尚书属官,主管部内文书往来,用文学之士。《魏书·刘藻传》: “藻涉猎群籍,美谈笑,善与人交”,“擢拜南部主书,号为称职。”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