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炭司
官署名。明置,隶工部屯田司,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掌供皇室诸司柴炭。
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工部需用柴炭之事。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
官署名。明置,隶工部屯田司,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掌供皇室诸司柴炭。
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工部需用柴炭之事。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
参见“从事中郎”。官名,即从事中郎。北周末年避杨忠讳,改从事中郎为从事内郎,其职事详见“从事中郎”条。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晋国军制分上、中、下三军,皆设大夫。中军大夫位在中军将、佐之下,侯长之上。佑助将、佐管理军务。《左传·宣公十二年》: “晋师救郑。荀林父将中军,先谷佐之”,“赵括、赵婴齐为中军大夫
官名。明朝为高级宦官如各内府司、监、局掌印太监,司礼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的私臣,仍以宦官为之。掌各大太监公私干办之事。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废。
① 君王同宗之臣。《国语·晋语下》: “男女之飨,不及宗臣。”② 为后代所宗仰的名臣。《汉书·萧何曹参传》: “声施后世,为一代宗臣。”1、为后代所宗法敬仰的大臣。《汉书·萧何曹参传·赞》:“淮阴、黥
官名。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职官。额设五人。佐郎中理司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以礼法防禁邪恶,挽救犯有过失的民众。《周礼·地官》: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官名。周置,掌诛让万民
官署名。金上京设,不常置,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其长官为提举、同提举。见《金史·百官三》。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出缺,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带领引见候旨定夺之制。明朝拣选,三年一次。清朝定制,在京满洲、蒙古司业,太常寺、陵寝衙门读祝官、赞礼郎及鸿胪寺鸣赞等官之拣择,各省督抚奏准拣
官名。明初于各万户府分置,为各万户府长官。正四品。后以名不符实,与万户府并罢,改置为指挥使及千户等官。仅于少数民族地区留置沙儿可、乃竹、罗思端、别思麻四万户府,以少数民族土官分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