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尹
官名。即河南尹。
官名。北宋以西京河南府、北京大名府、南京应天府并为陪都。各置牧,尹,少尹,判官,推官,司录参军,及户曹、法曹、士曹参军,左右军巡使、判官,文学、助教。尹以下掌同开封府,尹阙则置知府事一人,以郎中以上官员充任,二品以上则称判府;通判一人,以朝官充任;助教有特恩而受者,不厘务。参见“开封府尹”。
官名。即河南尹。
官名。北宋以西京河南府、北京大名府、南京应天府并为陪都。各置牧,尹,少尹,判官,推官,司录参军,及户曹、法曹、士曹参军,左右军巡使、判官,文学、助教。尹以下掌同开封府,尹阙则置知府事一人,以郎中以上官员充任,二品以上则称判府;通判一人,以朝官充任;助教有特恩而受者,不厘务。参见“开封府尹”。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由昭和署改立,掌音律,秩正六品,隶礼部仪凤司。皇庆元年(1312),升从五品。置署令、署丞、管勾各二员,协音、协律各一员。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改昭和署为天乐署,
见“曹官”。任知府。参见“吏”。官类名。宋置,见“曹官”。
官名。简称“四川司郎中”。①明清户部四川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四川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四川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司市属吏,掌平定市场物价。《周礼·地官》:“贾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贾(价),然后令市。凡天患,禁贵
官名。三国吴置。协助东观令校书修史。《晋书·周处传》:“仕吴为东观左丞。”官名,三国时吴置,掌佐助东观令校书、修史。《晋书·周处传》:“(周)处遂励志,好学而有文思,志存义烈,言必忠信,克已期年,州府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置,属社会部。其主要工作在于执行《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即管理各种人民团体,如农会、工会、商会、渔会、教育会及自由职业团体等“职业团体”,和其他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实业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十六日公布的《矿业监察员规程》规定,常驻于矿业繁盛区域或重要矿场,其监察的事项为:一、奉行矿业法令事项;二、矿利保护事项;三、矿业保
参见“十骁将军”。官名。梁置。为百号将军之一,拟官六品。见《隋书·百官上》。参看“骁雄将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