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卫军组织。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组禁卫军组织,改左右卫府为左右翊卫;左右武卫府依旧名,去府字;改左右武候府为左右候卫,改左右领军府为左右屯卫,改备身府(天皇十八年置)为左右骁卫,增设左右御
官名。同“太傅”。周朝置。君王及太子的教导官。详“太傅”。官名,即“太傅”,大与太通。西汉时南越置,掌导王以善。《史记·南越列传》:“即因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三岁以朝,除边关。于是天子许之,赐其丞相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辰中士佐官,正一命。
知州与通判合称。郡守及其副职。倅:副,副职。《宋史·选举志二》:“嘉熙元年,罢诸牒试,应郎官以上,监司守倅之门客及姑姨同宗主子弟与游士之不便于归乡就试者,并混同试于轻运司。”
即“御正下大夫”。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官署名。隋朝太仆寺置,令一员,丞三员; 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掌牛羊畜牧之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之职官。协掌征收南苑地赋及管理行宫、寺庙等事。顺治十六年(1659)设,额定一人。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由太史丞改名,置二员,升为正四品上,为司天监副贰。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司天监为太史局,遂废。官名。司天监的副职。见“司天监”。
官名。明清工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 (1403—1424)中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定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
官名。金朝枢密院置,掌承受、传宣圣旨,有必须奏请皇帝裁夺之事,则入殿上章题奏,参与省院议事,记所议之事立为“检目”呈复。须赴尚书省议论之事,议论既定,由奏事官与省左右司官共同拟奏,呈复相臣。官名。金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