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陆战队
军队编制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十月十九日批准的《海军陆战队营制》规定,海军陆战队直属于海军部。设营长(少校)一人,营副(上尉)一人,另有军医官、军需官、书记官等。下辖四连,每连三排。每排四十人,每连一百二十人,全营共计有官兵五百八十二人。
军队编制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十月十九日批准的《海军陆战队营制》规定,海军陆战队直属于海军部。设营长(少校)一人,营副(上尉)一人,另有军医官、军需官、书记官等。下辖四连,每连三排。每排四十人,每连一百二十人,全营共计有官兵五百八十二人。
官名。西魏、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掌次上士佐官,正一命。
掾史属为掾史和属之合称,即三公府、将军府诸曹之正、副二长官,掾史(一般称掾)为正,属为副。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参看“掾”、“掾史”条。
官名。宋置,为太常礼院的副长官。见“太常礼院”。
官名。东汉末年置。州属官,掌文教,不常设。三国蜀、晋朝、南齐均曾置。南朝宋郡府亦有置者。官名,汉置,为州刺史(牧)的属员,掌文教,不常置。其后,三国蜀、晋置。南朝宋、齐也置。
杂任职名。唐置,属太常寺的太乐署,掌乐舞承应之事。员额一万二千零十七人,其身份介于乐户与平民之间。
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炎帝”。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由通政院分官四员,前往江南四省整理驿站,又称江南分院。成宗大德七年(1303)罢。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即办理外交行政之总机构。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班列各部之首。掌管对外交涉。置总理亲王、会办尚书、兼会办左、右侍郎,各一人。改总办章京为左、右丞
官名。见“司仆寺”。
(1)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执行军法。军一级设总执法官,镇一级设正执法官。(2)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掌执行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