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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语,即“投下”。
蒙古语,即“投下”。
官名。①乐官之长。相传尧时已置。春秋战国沿之。分大、小乐正。属员有太师、瞽工等。《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昔有仍氏生女”,“乐正后夔取之”。《吕氏春秋·孟春》:“命乐正入学习舞。”高诱注:“乐正,乐官
渤海国十卫之一,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三国志·刘繇传》:“(孙)权为骠骑将军,辟(刘基)东曹掾,拜辅义校尉、建忠中郎将。”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帅军征伐,位次将军。《三国志·吴书·刘基传》
武官名。明洪武中置府军左卫,永乐以后沿置,为上直亲军之一,掌守卫皇城东面。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署名。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改鼓司置,设判院官二人,以带职朝官或卿监充任。凡官吏士民有诉冤枉,皆受其词而上于皇帝,藉此通达民情。辽景宗保宁三年(971)置,设登闻鼓使为长官,属南面官。金朝掌奏进
万家之侯即万户侯。《史记·货殖列传》:“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见“三司都理欠司”。
兼理司法机关。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由县知事兼管,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书记官一至三人。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
官名。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次等第二级,任排长、掌旗官等,秩视千总,阶正六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 、军佐
即“大礼五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