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司
官署名。即“理刑清吏司”。
官署名。即“理刑清吏司”。
元朝官署名。秩从二品,隶云南行省,置司建昌路(今四川西昌),领建昌、德昌、会川三路和柏兴府,辖境包括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与西昌专区一部分地区。置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矿政局的改名。见“矿政局”。
东汉末五斗米道首领。《三国志·张鲁传》:“鲁遂据汉中,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东汉末年,五斗米道的首领张鲁自号为师君。《三国志·魏书·张鲁传》:“鲁遂据汉中,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
即“督捕清吏司”。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烹饪馐膳肉食。《孟子·万章下》: “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周礼》亦有此官,一说为周朝置,《周礼·天官》:“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吏四人,贾八人”,“掌共六畜六兽六
麴氏高昌国吏部、祠部、库部、仓部、主客、礼部、民部、兵部长史的合称,为诸部长官。分见各条。
清朝确定藏传佛教“活佛”继承人的制度。此教认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诸呼图克图圆寂之后皆能自在转生,代代承袭佛号,称为 “呼毕勒罕”。呼毕勒罕的确定,向系达赖喇嘛所属之拉穆吹忠降神指认,以致秘相传袭
官名。北周置司准中士,正二命;司准下士,正一命。掌衡器的标准,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
官名。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比部(郎)为比盘,又曰昆脚皆头”。
不任官职。《尚书·虞书·大禹谟》:“君子在野,小人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