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各司主事
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其地位在郎中、员外郎之下。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
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其地位在郎中、员外郎之下。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
分见“左觉义”、“右觉义”。
官名。金代诸节镇设此官,品位在节度使下,副节度使上,正五品,掌通判节度使事,兼州事者仍带同知管内观察使。见《金史·百官三·诸节镇》。
官名。汉代三辅各设铁官长、丞,掌铁冶之事。据《汉书·地理志》所记,在京兆所属的郑县,左冯翊所属的夏阳县,右扶风所属雍、漆二县,均驻有铁官。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又称“东京统军司”。统领开、保、湖、宁、衍、连等州及顺化、来远等城兵马。官署名。辽代以辽阳为东京,东京都统军使司与东京兵马都部署司,为镇守东京的官署。见《辽史·百官志二》和《
汉朝丞相或三公处理政事之处。因官署避用朱门,厅门涂成黄色,故名。北朝齐三师二大三公之官并置府,其府三门,当中门黄阁。南朝陈三公开黄阁,听事寝堂,置鸱尾。故黄阁亦作为三公代称。1、黄阁,也作“黄閤”。指
官名。唐置,为秘书阁局的主官。见“太史局”。
官称。北魏指由太守兼任本郡大都督,管理军务。《北齐书·李元忠传》:“分广平之易阳、襄国,南赵郡之中丘三县为易阳郡,以(李)愍为太守,赐爵襄王侯。永安(528—530)末,假平北将军、持节、当郡大都督。
官 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河南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分设四科
见“巡检”。官名。见“巡检司”。
见“三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