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三班院
官名。见“三班院”。
官名。见“三班院”。
官名。西周置。管理场圃的官吏。《同簋铭》:“王命同左右吴大父,司场、林、虞、牧。”《国语·周语上》: “场协入。”韦昭注: “场入掌场圃,委积珍物,敛而藏之也。”官名。西周设置,金文作“易”或“陽”。
1、宰相之副。2、指御史。《汉书·朱云传》:“御史之官,宰相之副。”
伎术官名。元置,属太史院,员额一人,掌授时之事。
官名。清末度支部筦榷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文散官名。金置,秩从四品下。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
官名。北周置。职掌不详。正四命。散官名。汉置中黄门冗从仆射,北魏有冗从仆射。北周置冗从给事以为散官,秩正四命。
使职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置学士院后,设中使以主院务,即学士使。昭宗天复(901—904)中,宦官韩全海等遣中使二员监学士院,为学士使,掌传宣回奏,并暗中监视皇帝与诸学士密议
官名。明洪武初置官掌北平等军储仓。永乐(1403—1424)中迁都北京,以户部司员经理,宣德(1426—1435)后专设户部尚书、侍郎督其事,不治部事。遂为定制。官名。明置总督仓场一人,掌在京及通州等
官名。见“太子厩牧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