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顿使
官名。唐置,掌皇帝出巡时布置安排中途食宿之所,由大臣担任,为临时性的。也称置顿使。见《历代职官简释·知顿使》。
官名。唐置,掌皇帝出巡时布置安排中途食宿之所,由大臣担任,为临时性的。也称置顿使。见《历代职官简释·知顿使》。
官名,隋置,掌封爵事。见《隋书·百官下·尚书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司封郎中》。
宰相的别称。《三国志·魏书·文德郭皇后》:“帝王之治天下,不惟外辅,亦有内助,治乱所由,盛衰从之。”
官名。宋朝设有参议官,或名“参议军事”。为都督、制置使、招讨使、宣抚使、安抚使、镇抚使等属官,参预军事谋划,地位低于参谋官。又,南宋初年修政局等亦有参议官。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于中书省置参议中书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燕王”演变而成。天历甲申四年(1884),封秦日纲为燕王,后革去,故称“天燕”,始有是爵。位在福爵之下,属六等爵之第四等。系衔加“天”字,又别冠一字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京师警察机关仍沿清末旧制,设内城总厅,由厅丞主管。次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京师警察厅组织令》,改设京师警察厅,设总监一人为长官,由内务总长呈
官署名。金朝地方置,掌招抚、征讨等事。宣宗贞祐二年(1214)置于会宁府肇州。设使领司事,并兼本州事,秩正三品。参见“招讨司”。
选官制度。始见于周。定每三年一次。《周礼、地官、乡大夫》: “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宋、元、明、清诸朝沿用以称乡试,每三年一次,于子、卯、午、酉年八月在各省省城及京师举行考试,
隋朝左右卫诸府、东宫领兵开府置下属组织,有团主一人、佐二人,掌领乡居军户,检查户口,劝课农桑,中后期渐成为里坊组织。
①周朝卿大夫嫡子之尊称。以其将代父当门户,故名。②替官府守门之人,属役之一种。明朝为里甲正办外之常役,清朝为贱役。
北周封爵食邑制度。《周书·窦炽传》:“保定元年(561),(炽)进封邓国公,邑一万户,别食资阳县一千户,收其租赋。”其邑一万户是空有名义的虚封,能实际收到租赋的是别食之一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