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院修撰官
官名。唐朝太常礼院置,一员,德宗贞元七年 (791) 停,九年复置,成为定制。
官名。唐朝太常礼院置,一员,德宗贞元七年 (791) 停,九年复置,成为定制。
官名,汉置,掌传达上章报问,为长乐宫太后官属。《后汉书·宦者列传·曹节》:“节与长乐五官史朱瑀、从官史共普、张亮、中黄门王尊、长乐谒者腾是等十七人,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将兵诛武、蕃等。”
官制用语。指官吏升迁的一种标准,即以功绩大小决定升迁官职的次序。《汉书·酷吏传·田广明传》: “以郎为天水司马,功次迁河南都尉。”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内侍官名,改延福宫使置,正五品。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延福宫使为正侍大夫,秩正五品。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三百六十五人,为织绫锦的工匠。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秩从五品,隶宣徽院。职掌、置官同“大都尚酝局”。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宋朝三京与开封府合称。参见“三京牧”。
即“奚六部秃里”。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贬谪官居住于某地区,限制其行动,这种处罚轻于安置。
文书名。即经皇帝批示过的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