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布多参赞大臣
官名。清朝派驻科布多之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六年 (1761) 设,统掌外蒙古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以及阿尔泰乌梁海等八部之官族、军务、财赋、刑罚等项事务。下设办事大臣一人,笔帖式若干人佐理政务。
官名。清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置科布多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各一人,掌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及阿尔泰乌梁海八部(共分三十一旗)的军政。科布多并设有理藩院司官一人。
官名。清朝派驻科布多之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六年 (1761) 设,统掌外蒙古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以及阿尔泰乌梁海等八部之官族、军务、财赋、刑罚等项事务。下设办事大臣一人,笔帖式若干人佐理政务。
官名。清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置科布多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各一人,掌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及阿尔泰乌梁海八部(共分三十一旗)的军政。科布多并设有理藩院司官一人。
(1)西汉分全国为十三监察区,监察区长官的名称,在京师地区为司隶校尉,掌京师百官及所辖附近各郡;其他十二监察区的长官称为刺史,所部各郡国的行政与司法均受其监督,有权过问重大的司法案件。有关司法的属官有
僧官名。辽于上京、燕京置僧录,主管佛教事务,以僧人为之。金设于路,理决僧尼辞讼。元沿置,为路僧录司的主官,其下有僧判。
北宋前期,宰相兼监修国史者,称史馆相。北宋以宰相兼监修国史者,俗称史馆相。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长官监一员,次官少监一员,丞一员,掌侍奉皇帝生活起居事务,又有奉车都尉十二员,掌进御舆马; 统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等六局。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为
官名。① 初为临时设置的使职。唐肃宗以战事费多,乾元二年(759) 以吕諲为兵部侍郎、平章事充勾当度支使,德宗贞元五年(789) 窦参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度支使,掌计度天下军资粮仗之用。顺宗永贞元年(
参见“主客员外郎”、“主客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六品以下为之,曰一人侍读。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门下省城门局校尉而置,隶殿内省 (即殿中省) ,后复隶门下省。员四人,从六品。唐朝沿置,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启闭等事。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门局郎。后
官名。 清朝工部所属钱法堂之主官。以满、汉右侍郎各一人兼管,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
指州刺史。《后汉书·史弼传》: “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