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院
官署名。五代后唐庄宗同光二年(924)置,盐铁、户部、度支三司凡关钱物,皆委其管辖,明宗天成元年(926)依旧归三司,以宰臣一人专判。
官署名。五代后唐庄宗同光二年(924)置,盐铁、户部、度支三司凡关钱物,皆委其管辖,明宗天成元年(926)依旧归三司,以宰臣一人专判。
官名。清初文书馆之属官。分掌勾摹御笔之事,并造珠墨。设左、右各一人,隶于承制之下。所属有刻字作、裱作、墨作等工匠多人。后俱裁。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汉制,博士限年五十;从军至五十六岁衰老免归者得为亭长;又选举孝廉有限年四十的规定,则其入仕当在四十以上;博士弟子限年十八以上,一岁课试,通一艺者得补官,则其任用年龄至少当在二十左右。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水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署名。元设淮安州、高邮、招泗、安东海州、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五所,安丰庐州等处、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二所以及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两所,均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均为从五品。每司设提举
官名。参见“左宗正”。官名,清朝置,属宗人府,助府丞掌校汉文册籍。见《清史稿·职官志一》,参看“宗人府”条。
官名。明清置,见“茶马司”。
为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见“总统府军事处”。
官名。南宋设,武职。初,诸路起兵,有自称为统制者; 州县起发勤王兵,有管押一二百人即差充统制者。寻改由朝廷任命,为各屯驻大军之统兵官。位都统制、副都统制之下,同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之上。元、明未
吏员名。(1)宋代州吏自都孔目至粮料押司官,分为十级,称为职级。(2) 县吏名。政和时置,其地位在推司之上,为县的高级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