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优深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儒学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孙玼等三人及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儒学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孙玼等三人及第。
见“馆伴使”。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
官名。春秋鲁、宋等国置。掌国都郊区的行政长官。一说同《周礼》“隧人”。《左传·襄公七年》:“叔仲昭伯为隧正”。杜预注: “隧正,主役徒。”孔颖达疏: “隧正当《周礼》之隧人也。掌诸隧之政令。徒役出诸隧
官名。清朝八旗火器营职官,正三品,位在翼长之下。于各营总内拣选充任。分掌章奏文移及内、外火器营训练之事。
官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于监生、甲兵内选充,掌文书档案等事务。
官名。简称河南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河南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河南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陆军部所属军队、学堂、局、厂军费之预算、决算,并审核支销。辖综察、核销二科。置处长一人掌处事,下设副官一人,科长二人,科员二十八人,录事十六人,分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
吏名。清朝京吏之一。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儒士只设于礼部。例由经承转补,食粮三年,用府检校、典史。详见“吏”。
官名。西周置。掌农村土地分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