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事佐
吏员名。《居延汉简》 12.1(甲2554)与10.14(甲100)都是汉代张掖太守的文书签署,均有给事佐之名。前者给事佐在书佐之次,后者给事佐在属之次。可见给事佐低于书佐而非书佐,大约与府佐相当。据汉简名籍,居延都尉府亦有给事佐。此职为《碑》、《传》所未见。
吏员名。《居延汉简》 12.1(甲2554)与10.14(甲100)都是汉代张掖太守的文书签署,均有给事佐之名。前者给事佐在书佐之次,后者给事佐在属之次。可见给事佐低于书佐而非书佐,大约与府佐相当。据汉简名籍,居延都尉府亦有给事佐。此职为《碑》、《传》所未见。
官名,西汉置,属长水校尉,俸千石,掌领兵宿卫。参看《长水校尉》条。
满语官名。武职。意为“什长”。汉译为“护军校”。
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置。王莽为太子置师、友各四人,秩以大夫。以故大司徒马宫为师疑,故少府宗伯凤为傅丞,博士袁圣为阿辅,京兆尹王嘉为保拂,是为四师。官名。西汉末年,王莽以马宫为师疑,宗伯凤为傅丞,袁圣
官署名。南宋置,属吏部尚书右选。
官名。麴氏高昌国仓部次官,协助仓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战国秦国泛指名显于王及年俸六百石以上的高级官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可(何)谓‘宦者显大夫’? 宦及智(知)于王,及六百石吏以上,皆为‘显大夫’。”秦国称六百石以上俸禄的官为显大夫。见睡
官名。清朝头等出使大臣之属官。正三品。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参见“参赞”。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催长。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官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市令司。大德五年(公元1301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顺二年(公元1331年)罢之,置广谊司,秩正三品,属大都留守司。掌和雇和买、营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与大晟府所属机构。掌礼乐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