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远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札什伦布民众。民国时期沿置。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札什伦布民众。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原刑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简称“司”。均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理一省刑名,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十八
王号名,三国魏置,文帝封鲜卑大人轲比能为附义王。《三国志·魏书·鲜卑传》:“延康初,比能遣使献马,文帝亦立比能为附义王。”
官署名。隋朝内侍省置,有令、丞各二员; 炀帝大企三年(607)改为署,隶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复为局,仍隶内侍省(监),置令、丞各二员。掌宫内奚隶、工役、宫官之品及宫人病、丧之事。另有典事、药童等。官
官署名。简称稽勋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勋级、名籍、丧养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勋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左右武候府为左右候卫,唐沿置,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为左右金吾卫。有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
官署名。明朝户部宝钞提举司所属机构。洪武七年 (1374) 置。设大使一人,正八品; 副使一人,正九品; 典史一人。掌备印钞用纸。十三年罢,十九年复置。中叶后,以钞法不行,革副使。官署名。明置,属宝钞
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置,设署正,署丞为长官。下设协律郎五人,司乐二十五人,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宣统三年(1911)并入典礼院。官署名。清置,
契丹本属游牧民族,其君主即位,自有一庐帐,名某某斡鲁朵,汉名某宫。在生时等于其亲军组织,死后仍然不废。自太祖至天祚帝,共置十二宫,即太祖弘义宫、太宗永兴宫、世宗积庆宫、应天皇太后长宁宫、穆宗延昌宫、景
官名,汉置,掌巡防守候障塞。《汉书·孙宝传》:“上乃顺指下宝狱,尚书仆射唐林争之,上以林朋党比周,左迁敦煌鱼泽障候。”
官名。北周置。营军器监次官,佐营室殿军器大监掌军器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