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政部政务次长
官名。民国置,为财政部主管政务工作的副长官,相当今天财政部副部长。
官名。民国置,为财政部主管政务工作的副长官,相当今天财政部副部长。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玉下大夫石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周置。司虞属员。掌森林事务。一说即《周礼》之“林衡”。
官名。明朝詹事府右春坊置。正五品,一人,与左春坊大学士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事。参见“左春坊大学士”。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一,列郡王之下,多罗贝勒之上。郡王嫡子奉特旨得受此封,成为郡王爵位的指定继承人。封号名。清代嫡子受封者有二等,一称“世子”,一称“长子”。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置。掌主民籍。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医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度支使,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
官署名。辽朝置,掌东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参见“典仪”。
官名。见“内直郎”。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七品,掌东宫閤内之事。
又称“锡命”。春秋时期君主对臣子赏锡物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左传·成公十三年》: “君来赐命曰: ‘吾与女伐狄’。”
① 外朝所拟诏书,与“内制”相对而言。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 置翰林学士后,翰林学士所撰,直接发自禁中者为内制。中书舍人或他官知制诰者所撰,为外制。外制所拟,为一般诏书,需经门下省,由符宝郎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