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纪前司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内官等级。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 (456)定后宫内官,以中才人、充衣为散位,明帝泰始元年(465)省。陈亦置,以美人、才人、良人为之,置无定员。内命妇位号。(1) 南朝宋孝建三年(公元456年)置中才
官名。三国魏置,职掌与镇东将军同,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历代皆不常置。三国魏高贵乡公正元二年(255) ,诸葛诞自镇南将军迁此职,仪同三司,都督扬州,二品。晋定为二品,禄赐与特进同。如开府,则位从公,假
官名。北魏置,为追捕寇盗而设。《魏书·张赦提传》: “赦提应募求捕逐,乃以赦提为游徼军将,前后禽获,杀之略尽。”
官名。东汉中平五年(188)初置,西园八校尉之一。灵帝以小黄门蹇硕任之,统余七校尉。官名,灵帝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掌屯卫兵,是仅次于将军的武官。《后汉书·孝灵帝纪》:“上军校尉蹇硕下狱死。”参看“
官名。金置,为统军司长官,正三品,掌督领军马、镇摄封陲,分营卫,视察奸。其佐官有副统军(正四品)、判官(从五品)、知事(从七品)、知法(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统军司》。
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药局置二人,内侍省宫闱局置六人,掌合成口脂。
唐、宋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卿通称。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三年 (1262) 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兵、刑、工为右三部,统称中书左右部。至元元年(1264),罢入中书省。三年,复置。五年,罢改为吏礼、兵刑、户、工四部。
官署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置,掌审查京城刑狱案件。凡御史台、开封府及其他刑禁机构所判徒刑以上案件,须及时上报该司,审理不当或积压者,许据情节驳奏。设纠察在京刑狱官,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
官名。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置,员一人,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为都水监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都水监复置都水使者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置,为都水监的主官。见“都水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