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缺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者有云南之元江、鹤庆、广南、普洱、昭通、镇边等府、厅通判、同知,镇雄、恩乐、恩安、永善、宁洱、宝耳等州、县,贵州之古州兵备道,黎平、镇远、都匀、铜仁等府同知,清江、都江、丹江通判及永丰知州、荔波知县、四川马边、越巂同知等数十职。俱三年俸满,有政绩而无差错者,依例升用。因属边俸缺,边疆水土恶厉,或不侍三年即行升擢。乾隆(1736—1795)中,依地择人,实行苗疆久任制,有陛用须满六年至八年者。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者有云南之元江、鹤庆、广南、普洱、昭通、镇边等府、厅通判、同知,镇雄、恩乐、恩安、永善、宁洱、宝耳等州、县,贵州之古州兵备道,黎平、镇远、都匀、铜仁等府同知,清江、都江、丹江通判及永丰知州、荔波知县、四川马边、越巂同知等数十职。俱三年俸满,有政绩而无差错者,依例升用。因属边俸缺,边疆水土恶厉,或不侍三年即行升擢。乾隆(1736—1795)中,依地择人,实行苗疆久任制,有陛用须满六年至八年者。
官名。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一人,正三品,由本部左、右丞兼充。掌提挈全局事务。
官名。即太乐令。即太乐令,详见“太乐令”条。
①周朝特指诸侯死于君位。《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公薨于路寝。”②唐朝三品以上职官死称薨。《新唐书·百官志》:“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
官名。即尚书右丞,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908) 因避讳改,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923)复名尚书右丞。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在武职中地位仅次于大将军,握有实际兵权。十六国北凉沿置,沮渠蒙逊立其子政德为世子,加此职并录尚书事。南朝梁、陈亦置,地位极高,多以宗室任之。参见“镇卫将军”。
官名。唐德宗兴元元年 (784) 置,一员,从二品,以授节帅罢任者,无职事。
① 鲜卑拓跋氏首领的称号。《宋书·索虏传》: “ (晋) 惠帝末,并州刺史东嬴公司马腾于晋阳为匈奴所围,索头单于猗駞遣军助腾。”② 官名。十六国时辽西鲜卑段龛所置。《晋书·慕容儁载记》:“ (段) 龛
辽、金、元官署名。辽代有皇太后、皇太妃、皇后、近位、皇太子、亲王等祗应司,职掌不详。金属工部、掌给宫中诸色工作。设提点、令丞、直长、收支库都监、同监等官。提点、令、丞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从七品。
即“翰林学士承旨”。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掌交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