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以郡守为地方行政最高长官,郡下有县,为防止郡守、县令有违法行为,便遣刺史分行巡察,其监察内容有六条,在六条之内的事则纠察,六条之外的则不管。《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
官名,汉中尉、属国都尉、西域都护之属官皆有丞、司马、千人;如淳说,凡此“千人”,皆官名也。韩延寿为东郡太守,冯奉世长子谭为天水司马,皆有“千人”,而如淳又说:“千人、司马,皆不治民也。”司马、千人,皆
清代驻防京师的八旗兵。包括亲军营(属侍卫处),八旗骁骑营,八旗前锋营,八旗护军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八旗步军营,三旗包衣骁骑、护军、前锋诸营(属内务府),火器营,健锐营,神机营等。
官名,俸六百石,掌公主家文书薄籍印鉴等事。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家……”注。
官名。十六国后秦尚书省兵部曹属官,掌管军务事宜。《晋书·姚兴载记》:“兵部郎金城边熙上陈军令烦苛,宜遵简约。兴览而善之,乃依孙、吴誓众之法以损益之。”
官名。唐朝始置,为节度使、观察使、都团练使所属幕僚之一,无定员。掌参议谋划。文宗开成四年(839)废。元帅、都统又有行军参谋,参预军中机密。宋朝为参谋官或参谋军事之简称,系都督、宣抚使、安抚使、制置大
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掌统一各部统计、办理不属各部统计、交换各国统计事件,刊行统计年鉴及报告等。以局长、副局长为正副主官,下设佥事、艺师、艺士、录事等,分理各项事务。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胙官”。乾隆二十四年 (1759) 改为“司俎官”。内务府掌仪司设,掌祭祀物品的供备。初设时四人,康熙中增为五人,光绪三十年 (1904) 复改为四人。秩正六品。
官名。隋朝雍州掌祆教之官,视从七品。
官名,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及郡国皆置,为决曹长官,掌罪法事,秩皆三百石。《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决曹主罪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