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台右相
官名。见“西台”。
官名。见“西台”。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笔帖式充任。掌满、汉文翻译。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南朝梁伯、子国置,掌同王国典书令。参见“典书令”。
官名。亦称院判。金朝宣徽院置为属官,从六品。元朝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置二员,后定为正五品。俱位同佥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宣徽院置,正五品,位同知下、典簿上。官名。亦称宣徽院院判,金元置,
使职名。即文思院使,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 改,三年罢置。官名。唐置文思使,五代后梁时改称乾文院使。后唐时复旧。参见“文思使”。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仪凤司改置,秩从二品。置院使、副使、佥事、同佥、院判等职,掌乐工、供飨等务。武宗至大四年(1311),复为仪凤司。官署名。见“仪凤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要司长官,下设小司要上士以佐其职,领司烜中士、伊耆氏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于秋官府置司要下大夫,正
辽朝北面官类名。为专门管理畜牧、冶炼、器物制造等官衙的统称。有诸坊、围场、诸局、群牧、尚厩、飞龙院、监鸟兽等官署。
官署名。明清中央及地方官署之办事机构。掌理往来文移之事。其中央官署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等设有,各设经历一人办理司务。地方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府设有。亦各设经历一人办理司务。间有掌理衙署之内部事务者。
官名。北魏置,属尚书省。《魏书·李顺传》:“迁四部尚书,甚见宠待”,“未几,复征为四部尚书,加散骑常侍。”《穆亮妻尉太妃墓志》亦称其祖父曾任此职 (《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202)。一说为东、西、南、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从三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首领,分隶诸卫。宋朝为从三品武散官,神宗元丰五年(1082)罢。武散官名。唐宋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唐制秩从三品下,宋制秩从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