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川都元帅府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 (1262) 十月,置府成都,分府潼川,掌成都、潼川和吐蕃境内诸军。设都元帅、右副元帅、左副元帅、元帅等职。至元五年 (1268),改为西川统军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 (1262) 十月,置府成都,分府潼川,掌成都、潼川和吐蕃境内诸军。设都元帅、右副元帅、左副元帅、元帅等职。至元五年 (1268),改为西川统军司。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之职官。协助总管办理宗学事务。左、右翼各设八人,食八品俸,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
官名。清末盐政院南盐厅长官。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掌南盐厅事。十一月裁。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汉书·武帝纪》记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赐淮南王、菑川王几杖,毋朝。”颜师古注: “安、志皆武帝诸父列也。”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
官名。西晋少府属官,东晋省。南朝梁、陈皆置,隶太府卿,梁为流外三品勋位。北齐为太府寺右藏署长官。隋朝沿置,有二员,从八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升从六品。唐朝置二员,正八品上,掌内库金玉、珠宝、铜铁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匈奴王号,北匈奴降者於除鞬曾为此王。《后汉书·袁张韩周列传·袁安传》:“宪竟立匈奴降者右鹿蠡王於除鞬为单于,后遂反叛。”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财政收入支出及预算编制事项,公产的管理及处分事项,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土地测量登记事项,土地使用征收事项,地价的查估、土地税的规划征收及其他土地
官名。三国魏置。皇帝出巡或出征时,尚书台部分官员随车驾而行,置此主持随行尚书台的日常事务。陈群曾以尚书令、镇军大将军任之。见《三国志·文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职类“录尚书事”。官名,三国魏置。皇帝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鸿池丞,掌管鸿池。鸿池,《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池名,在洛阳东二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