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诏命

诏命

见“”①。

猜你喜欢

  • 县参军

    县特置属吏。南朝时县令亦常加将军之号,惟不置军府,特置参军一职以佐理军务。《宋书·朱龄石传》记龄石“迁武康令,加宁远将军。……武康人姚系祖招聚亡命,专为刼盗……龄石至县,伪与系祖亲厚,召为参军……斩之

  • 主政

    明清中央各部院主事之别称。各部主事的别称。见“主事”条。

  • 大都弓匠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掌制造弓矢。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设双搭、成吉里、通州三弓局,各置大使、副使一员。

  • 中旨

    官府文书名。凡颁降御笔或圣旨,直接交付有关官府执行,称“中旨”。

  • 尸官

    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后汉书·梁统传》:“永言终制,未解尸官之尤。”

  • 读祝官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顺治元年(1644)设。初只四人,后屡增至十二人,宗室一人,满洲十一人。初制五品,康熙九年(1670)改为正九品,寻改为视出身为差。乾隆元年(1736),改定以六品冠带食七品俸

  • 京都市五署

    官署合称。即京师东市(都会)、西市(利人),东都东市(丰都)、南市(大同)、北京(通远)五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太府寺,各置令一员,正八品,掌市场财贸交易。

  • 漏刻科管勾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视构有漏刻科,司其事者员额二十五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 司仪丞

    官名。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次官。唐朝沿置,一员,正九品下,佐司仪令掌凶礼丧葬之具。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为鸿胪寺司仪署长官,一员,正九品,典陈设、引奏。

  • 归圣军兵马都总管府

    官署名。辽朝置,属南面官。统领归圣军。设都总管、副总管、判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