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札萨克达喇嘛之下,设于京师等处。分理寺庙佛教事务。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后,改隶王府长史司。置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掌推按刑名,禁防横暴,使诸王无干国纪。
官名。唐制亲王府所辖有亲事府,设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掌率校尉以下守卫陪从之事。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分领执仗亲事、执乘亲事各十六人,亲事三百三十三人。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名。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行参军,陈沿置。北魏诸王府与北齐皇子王府亦置行参军。隋诸王府、唐亲王府亦置行参军。唐制员额四人,秩从八品上,与参军事共掌出使杂检校。
官名。西夏军职,在副统之下,步马将佐之上。
官署名。明朝掌管宝玺、符印的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始置。凡用宝玺时则与内官尚宝监共掌。并掌发金牌、令牌、铜牌、牙牌、祭牌、双鱼铜牌及符验,职掌至重。设卿、少卿各一人、司丞三人。后多以恩荫寄禄,
官名,汉朝将军府置,掌监将军家事。《史记·田叔列传》:“(任安)与田仁会,俱为(卫将军)舍人,居门下,同心相爱。此二人家贫,无钱用以事将军家监,家监使养恶啮马。两人同床卧,仁窃言田:‘不知人哉家监也!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考试院,掌管全国文官、法官、外交官、公务员及考取人员的铨叙事项。设部长一人,总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之。所属有秘书处、登记司、甄核司、育才司及审查委员会。官署名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军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