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进士

进士

科举制度。周始定为取士之法,取士可以进而仕之意。《礼记·王制》: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郑玄注: “进士,可进受爵禄也。”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者。唐朝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众科之中,此科尤贵。唐宋,凡应此科考试举人皆称进士,己登第则自称“前进士”。辽、金、元时,士人经地方考试选拔后,赴京会考,经礼部试取录后,再由皇帝殿试以定名次。一甲授官从六品,二甲正七品,三甲正八品。辽前期无契丹人试进士之制,后渐有应试登第者。金朝则专设女直进士科。元朝以蒙古、色目人为右榜,其试题较汉人、南人的左榜为易。会试落第则称乡贡进士。明清沿前制,举人须经殿试取录后方称进士,否则只称会试中式举人。进士多入为翰林官。一甲第一名为状元,授修撰,第二、三名分别为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可考选庶吉士、给事中、主事、中书、行人、太常博士、国子博士,或授地方府推官,州、县等官。


唐宋时称殿试及第者。金代科举之制,则以词赋、经义、策论中选的称为进士,以律科、经义中选的称为举人。明清时复以殿试合格者为进士。参见“殿试”。

猜你喜欢

  • 县政府第二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财政、建设、工商业、度量衡、编制预算决算,保管公物、统计、编存档卷、会计及庶务等事项。

  • 延昌宫马群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延昌宫马群饲养蕃息等事。置侍中、敞史等职。

  • 诏制九条

    北周宣帝时所颁监察诸州的九条规定。据《周书·宣帝纪》记载,宣政元年(公元578年)八月宣帝遣大使以

  • 太子司直

    官名。唐高宗显庆元年(650) 端尹 (詹事) 府始置,员二人; 龙朔二年(662) 改隶桂坊,置三员,职比侍御史。咸亨元年(670) 依旧二员,隶詹事府,正七品上,掌纠劾东宫宫僚及率府之兵,太子监国

  • 函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函工上士属官,正一命。

  • 仲父帐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仲父房兵马之事。设详稳。

  • 司盟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盟约之法。《周礼·秋官》: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

  • 驾部承务郎

    官名。隋文帝置驾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驾部员外郎,见该条。

  • 步军统领衙门监

    监狱名。清置,专司监禁京师地区满人和八旗军人罪犯。由步军统领衙门司务厅管理,监狱分设在崇文、宣武、朝阳、阜成、东直、西直、安定、德胜八门,各一所,依次监禁镶白旗人、镶红旗人、正蓝旗人、镶蓝旗人、镶黄旗

  • 明法科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属于法律科目。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 宋于雍熙二年(公元985年)置明法科,兼习三小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