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简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现任或曾任三等荐任文官,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不在此限;二曾任简任文官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四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
阶官名。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秩从七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七品上,称成顺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周朝置。主管四方宾客朝觐礼仪事务的长官。大夫爵。《逸周书 ·王会》: “相者,大史鱼、大行人皆朝服有繁露。”《大戴礼记·朝事》:“《礼》:大行人以九仪别诸侯之命,等诸侯之爵,以同域国之礼,而待其
官名,金朝置。正六品,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总判院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从七品,掌警巡之事;判官二员,正九品,掌检稽失,签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① 西周置,主管周王室车马驾御之事。《御正卫簋铭》:“懋父赏御正卫马匹自王。”《御正良爵铭》:“今太保赏御正良贝。”②西魏、北周时“御正中大夫”的省称。官名。北周置,掌王言,位上大夫。《北史·卢
官署名。负责供应王室膳羞的机构。战国楚置。《铸客鼎铭》:“铸客为大句(后)脰(厨)官为之。”官名,汉置,掌办官府厨食。京城长安和地方州郡皆置。凡因公出差的官吏,可凭传舍所发证券供食宿。《资治通鉴·汉哀
见“绣衣直指”。
官名。见“核实司”。
官名。南齐置,属太子庶子,员二人。掌宣传皇太子令旨、东宫内外启事。省称为通事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