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一1085)改制后,吏部置,掌官阙。
即“直事郎”。
官名。南朝梁时侯景置。《梁书·简文帝本纪》: “侯景遣卫尉彭㑺、 厢公王僧贵入殿, 废太宗为晋安王,幽于永福省。”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上校,掌理海军医疗事务。
官名。北齐以来置诸陵署,以令丞为正副主官。隋及唐初沿置。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以陵寝、宗庙隶宗正寺,天宝十载(公元751年)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陵台,提高令的品秩,永康、兴宁二陵称署如故
官名。北齐置。太子酒局长官。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见“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
作为副职的官员称佐贰。《新唐书·食货志四》:“主以郎官,其佐贰皆御史。”清朝称州同、州判、县丞等为佐贰之官。
南宋京城临安府属吏。员一人,分领开拆司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