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十”,取其整数。详“十二常侍”条。
官制用语。北宋初年,命武臣遥领未统一地区州府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号称遥郡。后用为武臣叙迁阶官,皇城使转遥郡刺史,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遥郡防御使转防御使。领遥郡者仍带原有阶官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末由中给事改名,从五品。北齐属中侍中省,员四人。由宦官充任,掌后宫事,并负责与外朝的联系。从五品。官名。北齐设置,为中侍中省的属官。见“中侍中省”。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内灯烛等务。原为典设署,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为局。置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官名。匈奴置。以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
官名。北齐置。见“典腊局”。官名。北齐太仆寺所属有典腊局丞,所掌未详。
唐朝宰相轮番执政事笔,主持政务,肃宗时每人十日,德宗时每日一人。后以轮值主政称当笔。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置,员四十人,亦称“四门博士”。二十三年定为九品上。以教授四门小学学生五经文字为主,参预礼仪的议定和秘书省所藏书籍的整理,或被遣检试诸郡学生学业。北齐称“四门学博士
官署名。清置,见“大官署署正、署丞”。
官名统称。即宋朝各地专管财务的官员,如诸路提举茶盐、茶马、坑冶、市舶司及诸州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冶铸监当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