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厩署
官署名。隋朝隶太仆寺,置令二员、丞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厩署。
官署名。隋朝隶太仆寺,置令二员、丞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厩署。
官名。五代始置,宋因之。为军一级统兵官。迁补则遥领刺史,再迁为厢都指挥使。武官名。五代时军已为厢以下的军事编制单位,各军均以都指挥使为统兵官。宋承五代之制,在厢之下设军,其指挥官有都指挥使与都虞侯各一
官名。北周置为东宫官属,选用文学之士,侍奉太子读书。唐太宗时晋王府置,及为太子亦置,后时有废置。无常员,掌讲导经学。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神宗升储,置一人,以他官兼任,掌讲读经史。南宋沿置,正七
乡役名。宋朝始置。神宗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百家为一百都保,设都保正、副都保正。后又改为每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并以保正取代原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时隶巡警部。专司坛庙跸路警卫、稽查内、外城巡警事及应查、交查事件。置总办、会办各一人,帮办二人,委员三十四人。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
官吏名。①三国魏末复五等爵,诸公国置。子、男国置典书丞。两晋南北朝王国以下所置称典书令、典书长。南朝宋、梁东宫属官亦有此职。②唐朝为流外吏职。弘文馆、崇文馆皆置若干人,掌管图书。③元末朱元璋置,为国子
官名,汉置,为该署长官。西汉属少府,掌器物制造;东汉属郡县,主工税物。《后汉书·百官五》:“其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凡郡县)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参看“工官
民国置,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改其为大学院,十七年又改称教育部,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下设总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设长官部长一人,政务次长一人、
府的等级之一。宋制中下府在辅、望、紧、上、中五等之下,下府之上。参见“望”。
官名。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详见“都镇抚”。
官署名。金朝置。掌地方治安。中都设东北、西南二司,一在通州,一在良乡。诸州亦设。置都巡检使,正七品; 副使,正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