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前期置。古弼于明元帝(409—423) 时曾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 (1860) 始设。位高于神将。系衔一般以“忠”字冠首,另加一字以资区别,如忠逢朝将、忠佑朝将等; 也有不以“忠”字冠首,而以数字编号的,如制胜朝将、一
即“四门学生”。
辽北面诸帐官机构名。掌国舅别部之事,官名未详。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官名。唐贞元初置于集贤院,掌经籍编录之事。
官名,隋典书坊本置太子舍人,炀帝时改称管记舍人,唐武德初仍改为“太子舍人”,参见该条。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护军参领。亦有额定人数。
官名。北齐置。见“乐器局”。
官名。北魏前期王国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