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巴
纳西族从事东巴教活动并能诵读经文的男性经师。多属劳动人民,一般世袭相承,少数会跳神,通常从宗教活动中收取一定报酬,无其他特权。东巴之间只有懂得经文多寡,跳神功夫高低,群众对其信仰的程度深浅,世代沿袭时间长短等差别,而无等级之分。
纳西族从事东巴教活动并能诵读经文的男性经师。多属劳动人民,一般世袭相承,少数会跳神,通常从宗教活动中收取一定报酬,无其他特权。东巴之间只有懂得经文多寡,跳神功夫高低,群众对其信仰的程度深浅,世代沿袭时间长短等差别,而无等级之分。
见“别儿哥”(1069页)。
唐代吐谷浑王子。吐谷浑可汗与吐蕃公主所生。高宗龙朔三年(663),吐谷浑国为吐蕃灭亡后,以吐谷浑王子及吐蕃赞普外甥身分备受重用。上元二年(675),向吐蕃赞普献金鼎。武后垂拱三年(687),与努布·芒
汉代西域官名。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应鄯善王尉屠耆请求,汉朝遣司马1人,率吏士40人,屯田伊循城(今新疆若羌县米兰东5里),遏制匈奴势力。后改置都尉统领,曰“伊循都尉”。
见“薄罗卫”(2544页)。
古族名。又作翟戎。为北狄一支。原居山西、陕西间,后随周族西迁至渭水流域。秦缪公时列入※“西戎八国”,服于秦。与绵诸、绲戎、䝠戎居陇以西。秦献公初立(前384),欲复缪公之迹,兵临渭首,灭
见“阿资河卫”(1228页)、“阿者卫”(1209页)。
哈萨克族社会组织。又译乌露。哈语“氏族”之意。由13至15个※阿塔(包含若干七辈以下※阿吾勒)组成。其成员都来自一个共同祖先,以该氏族祖先名字称之。有自己的游牧地、共同墓地。内部不准通婚,同一乌鲁的人
明清时期土族土司。以别于西祁土司而言。因居青海乐都县胜番沟,与西祁土司所居青海西宁一东一西相对,故名。自第一代土司朵尔只失结(明授指挥佥事)起,子端竹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袭职,赐姓祁。传至末代土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巴木巴尔子。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与父随土尔扈特汗王渥巴锡东返祖邦,受清廷封一等台吉。三十九年(1774),父卒,袭札萨克多罗
亦作拜颜、巴彦、巴延。满语音译,意为“富裕”、“富翁”。与蒙语“伯颜”同义。可视为一种美称或称号,系于人名之后,表示敬重。享有此称者多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清太祖努尔哈赤勋臣额亦都的祖父,被尊为阿凌阿拜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