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仁哈达尔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据说是专司无名病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它是由鄂伦春南面的地方传入,无神像,用狍子和野猪供祭。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据说是专司无名病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它是由鄂伦春南面的地方传入,无神像,用狍子和野猪供祭。
瑶族一种传统的狩猎工具和自卫武器。俗称“瑶人弩”。以硬木为弓,其弦多用山中韧藤,竹作箭杆,以软皮为羽,前有铁镞,或包以铁皮,有些箭镞还涂以毒汁,利用编架定点发射。据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载,弩架分大小
见“忙哥帖木儿”(881页)。
见“必里迟离”(633页)。
即“哈密”(1630页)。
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明初云南武定女土官。彝族。统领南诏三十七部之一武定部。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时率先归附。次年,改为武定军民府(治所在南甸,今武定县东),受命署理军民府事。十六年,遣使赴京贡良马。诏赐诰命、
隋代钦州乌武僚(壮族先民)首领宁贙的石刻墓碑。宁贙(573—608),字翔威,宁长真之弟,世袭钦州土官。此碑刻于隋大业四年(608)。楷书汉字。分33行,每行39字,共计3267字。内容记述宁赞之家世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宣臣、号悔斋。云南沅江(今新平县)人。回族。康熙四十一年(1702)中举人。次年中进士。选庶吉士、官检讨,历充三朝国史、方舆、路程三馆纂修。五十年(1711)典湖广乡试。五十三年(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计量单位。过去拉祜族由于受汉族影响,其计量单位有不少与汉族相同。1“带捞”相当汉秤1小两,16“带捞”称“带哥一以”,相当汉秤1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