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颙琰”(2508页)。
见“吐豆发”(766页)。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东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在南岗,又名局子街(即今吉林省延吉市)。辖域东界汪清县,西连敦化县,南接和龙县,北邻宁安府。辽属蒲卢毛杂等部地。金置海兰路。明置塞珠伦卫(即锡
?—1502明代普安州土判官隆畅之妻(一说妾)。彝族。云南沾益州土知州安民女。弘治十一年(1498,一说十二年),与营长阿保及阿鲊莫、阿歹儿等聚众反明,毒死丈夫,自称“无敌天王”(亦作“无敌大王”),
见“儋耳国”(2516页)。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眷元年(1138)太祖子完颜宗敏(本名阿鲁补),泰和八年(1208)世宗孙完颜珣(本名吾睹补,后继位为宣宗)先后受封。
族名。一译曼古特、哈喇哈尔榜。以其喜戴黑色小帽,又称为喀喇·卡尔帕克。其先民可追溯至公元前马萨格特人和6—8世纪的突厥人。17世纪初年,部众大都分布于乌拉尔和恩巴河上游,附庸于哈萨克和乌兹别克汗,与准
见“哈里河卫”(1639页)。
行政区划名。清置。北宋改诚州置靖州,治所在永平县(今湖南靖县)。元改为路。明改为府,后复为州。清康熙三年(1664),以直隶州属湖南。雍正五年(1727),割天柱隶贵州黎平。州领县3:会同、通道、绥宁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