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都王
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歹都王。※脱懽子,※也先汗弟。明景泰五年(1454),瓦剌内讧,与赛罕王设计毒杀阿剌知院次子。也先被杀后。率众西走哈密,投奔其姐哈密忠顺王母弩温答失里。天顺三年(1459),遣使随哈密使臣向明廷朝贡。五年,被明廷封为都督佥事,其子(或作侄)兀忽纳为指军佥事。一说即是大同王。
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歹都王。※脱懽子,※也先汗弟。明景泰五年(1454),瓦剌内讧,与赛罕王设计毒杀阿剌知院次子。也先被杀后。率众西走哈密,投奔其姐哈密忠顺王母弩温答失里。天顺三年(1459),遣使随哈密使臣向明廷朝贡。五年,被明廷封为都督佥事,其子(或作侄)兀忽纳为指军佥事。一说即是大同王。
见“穆亮”(2555页)。
见“萧特末”(1998页)。
清代满族女诗人。满洲正白旗人。姓钮祜禄氏。员外郎伊嵩阿妻,夫死女嫁后自缢。著有《希光诗钞》。翁永贵录其诗奏闻,赐旌。
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藏文写作“nang rje po”。其意解释不一。藏文直译为“内王”,故又有译为“内相”者;一说可能是“万户都护”或“州内万户长”。在敦煌藏文文献中多见任此职者。敦煌文献伯
新疆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乌兹别克语,意为初步订婚。送礼仪式只能妇女参加。一般由男方母亲和几位女性亲友组成。礼物包括衣料、砖茶、食糖及自制糕点等物。当男方母亲把带来的礼物用托盘恭敬地放在女方母亲面前时,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喜塔腊氏。字惠如。光绪时漕运总督松椿妻,宝康母。著有《逸倩阁遗诗》。
?—1874清朝将领。索伦人。姓敖拉氏。世居巴彦街屯,隶西布特哈镶黄旗。咸丰三年(1853),从征江南,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十一年(1861),官记名副都统,赐号法什尚阿巴图鲁。同治元年(1862),授
见“树敦城”(1578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见“皮室军”(6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