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惹城
见“兀惹”(107页)。
见“兀惹”(107页)。
景颇语,意为“天然平顶山”或释为“男山或女山”。传说为景颇族祖先的发祥地。据说此山在迈立开江、恩梅开江、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的源头以北,气候寒冷,常为雪所掩盖。近人分析大概此地位于青藏高原某处。
见“拓跋猗㐌”(1361页)。
①明初云南寻甸女土官。彝族。所属,南诏时为寻甸部,大理时改称仁德部,世居寻甸(今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洪武十七年(1384),袭职,为寻甸军民府土知府。二十三年(1390),在辖区内置木密关守御千
①见“不欲鲁罕”(270页)②见“梅禄”(1979页)。
元朝管理和训练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至元八年(1271),元世祖遣使至波斯征调回回炮手军匠,宗王阿不哥以阿老瓦丁、亦思马因等人应诏。至元十年(1273),蒙古军借回回炮手之助,攻克南宋江汉重镇樊城、襄
藏语之音译,意为“舅”。吐蕃官名。指同王室通婚的大臣。《补国史》谓:“宦族则曰论”。外戚贵族为官者则称“尚论”(舅臣)。松赞干布初设官职时,设有“三尚一论”辅佐王政。即由三个舅臣及一个王族大臣联合辅政
见“真相台吉”(1819页)。
见“也孙铁木儿”(143页)。
满语音译。亦作夸兰达。清初执行某一军事任务时所委任的临时带兵官。授纛。其衔相当于甲喇章京(参领),但待遇则不如;时人也以此名尊称“库主事”(文职正六品)。满语“夸兰”,原喻指“军营”、“庭院”或“库场
古城名。今黑龙江省依兰县治。原称依兰哈拉或依兰喀喇。建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城周5里,池深7尺,宽8尺。为八旗兵驻防城。雍正十年(1732)设副都统,辖域东西4300余里,南北400余里。统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