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者托温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海西兀者讨温千户所、窝集屯河所。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托温女真野人首领唤弟(一作欢塔)来朝,以其居地置所,以唤弟等为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戴、袭衣及钞币等。辖地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流域。明代史料中又与该所并列“兀者屯河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海西兀者讨温千户所、窝集屯河所。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托温女真野人首领唤弟(一作欢塔)来朝,以其居地置所,以唤弟等为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戴、袭衣及钞币等。辖地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流域。明代史料中又与该所并列“兀者屯河千户所”。
见“恒格勒格”(1723页)。
见“从太山”(321页)。
古代蒙古抒情诗歌。作者及创作年代均不详。仅存以畏兀儿体蒙古文记在白桦皮上的3页残稿。1930年在伏尔加河东岸金帐汗国遣址发现。残稿中有一段描写一妇女送其被征服役之子至统治者处,母子互相倾诉情怀。母亲语
见“猛骨孛罗”(2078页)。
见“夺木奢”(720页)。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①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分子”。又写作“份子”。引伸指分封的领地,包括分民和分地两部分,即一定数量的游牧民户和足资其生活的牧地、猎场。1206年蒙古国建立后,成吉思汗将蒙古牧民作为“份子”分给
1792—1841清代著名学者。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又名巩祚、易简、自暹、字璱人,一字爱吾、伯定,号定庵。幼即聪颖过人,并从外祖父清代著名学者段玉裁习小学、说文。嘉庆二十三年(1818),应浙江乡试
俗称石窟寺。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寺。位于上京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东南峡谷中。上京为契丹国都,亦是契丹民族发祥地。寺建于天祚帝乾统九年(1109)。现契丹原寺已湮,凿于桃石山下50米高处的石窟至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