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791唐代回纥可敦(后妃)。唐荣王之女。乾元元年(758),随※宁国公主和亲回纥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磨延啜。后依俗嫁磨延啜子英义建功毗伽可汗移地健,尊称为“小宁国公主”,亦称“少宁国公主”。有二子。
朝鲜族民间祝寿习俗。亦称“回甲”、“周甲”、“花甲”、“华甲”。指60周岁生日。意指回到所生之年迎接新的甲子,故名。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子女要为父母举行盛大的“还甲宴”祝寿仪式。若父母同庚。可选一
古城遗址。位于今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城约5公里处。城周约1华里,呈方形。城墙中间层用粘土夯成,内外辅以大土坯,外土坯宽约170厘米,内土坯宽约120—150厘米。残墙最高处约5米,上部最宽处达7米。城内有
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鲜卑大人裕苟领部而得名。东晋太元十二年(387),与密贵、提伦二部于六泉(在襄武县东北,今甘肃陇西东北,一说在高平,今宁夏固原)被西秦苑川王乞伏国仁率3万骑袭击。寻高平鲜卑
清代官署名。综理民族事务及外交的中央机构。崇德三年(1638),更蒙古衙门设置。顺治十六年(1659),隶礼部。十八年(1661),改与六部齐等,设尚书、侍郎、额外侍郎等职官,以满族人为主,蒙古人为辅
即“杨岳斌”(975页)。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亦作拜雅喇,满语音译。清代护军的满语 (1621),进攻辽阳时,以红甲配合败明骑兵,又以诸贝勒白拜雅喇败明步兵。天聪三年(1629),太宗皇太极首次征明都,以每牛录巴牙喇8名从征,2名留守。顺治十七年
见“博尔忽”(2150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官寨传达命令的人员。负责土司官寨来客的禀报,向※“叶什别”(小管家)领取缮食用粮,向土司或值日大头人报告百姓的诉讼及下达土司或大头人之仲裁。此职由7